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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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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暑假实验室相关工作的通知

2023年07月04日 10:51  点击:[]

校各学院、部、科研平台:

    本学期以来,在全校师生的共同努力下,学校实验室安全平稳运行,为教学、科研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为切实做好2023年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等相关工作,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坚决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就放假前及放假期间实验室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

各有关单位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明确“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人。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人员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工作要求,逐条逐项落实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万无一失。

二、规范管理,全面排查,切实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各单位放假前要开展一次全方位、全覆盖的实验室安全自查与整改工作,全面排查实验室的用水、用电、危化品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填写《南昌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日常检查记录本》,对自查发现的隐患问题,能整改的必须立即整改到位;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须制定整改方案,并报请相关职能部门。

三、清点台账,有序管理,开展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专项排查

各单位在全面自查的同时要重点开展危险化学品的专项排查与整改,落实落细易燃、易爆、易制毒、剧毒等危险化学品的全流程、全周期规范管理工作。实验室危化品必须做到专库储存,全天候监控,并严格执行双人收发、双人入账、双人双锁、双人运输和双人使用,发现问题必须立即整改到位。

四、加强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的安全防范工作

各单位暑假期间对精密贵重仪器设备要落实保管措施,指定专人妥善保管,加强防范,防止因管理不善造成损坏和发生被盗。

五、重点加强科研实验室的规范管理工作

科研实验室负责人要认真加强暑假期间的安全管理。有科研任务的要合理安排好假期值班工作人员,尤其是对于连续实验超过24小时的一定要安排值班人员在现场,严禁出现实验室在做实验但没有实验人员在现场的行为。科研人员(包括研究生在内)要严格遵守实验室的要求,切实把安全措施落到实处,并做好应急应对预案与措施,确保暑假期间科研实验室运行安全与稳定。

六、做好暑期实验室常规管理工作

1、暑假期间没有教学和科研工作任务的实验室要将所有用电设备切断电源、关好门窗,将门窗封条全部贴好,并将实验楼顶楼平台出入口进行锁闭,假期内一律不得私自启封和进入。暑假期间实验室严禁接待校外人员来实验室进行实验及其他相关活动,如确有特殊情况,要向校保卫处和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报告,经批准同意后方可进入。

  2、暑假期间确有工作任务的实验室,要有专人负责安全工作,并按照学校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开展实验教学活动,并填写“南昌工程学院假期实验室使用申报表”(具体见附件),经学院审核同意后2023年于7月11日之前交至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审核备案,由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统一交至保卫处,以便巡查。实验室要做到每天有教师值班,不得将实验室交由学生自行管理;不得从事各种营利性以及与实验室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得在实验室存放个人物品;严禁在实验室私用电炉、烘箱、冰箱等电加热设备;严禁在实验室住宿、做饭。

七、学校将于2023年7月12日开展全校实验室安全大检查,并重点开展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专项检查工作。

八、根据学校安全工作要求,我处统一定制了封条,请相关单位于2023年7月10日下午到行政楼423室来领取。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3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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