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各单位:
为持续推动校舍安全风险整治工作,确保校园安全稳定,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校舍建筑安全有关工作的通知》(赣教规划办函〔2023〕37号)要求,请各单位对所辖区域进行排查,如发现房屋建筑存在安全隐患情况,请于3月4日前将排查情况统计表(附件)和相关佐证材料签章报送至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资产管理科(行政楼417室),电子稿报送至部门邮箱zsc@nit.edu.cn。
联系人:王光华
联系电话:0791-82086728
附件:南昌工程学院校舍安全隐患排查情况统计表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