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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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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春季学期开学实验室准备及相关工作的通知

2024年02月24日 08:23  点击:[]

各学院、部、科研平台:

为扎实做好新学期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确保2024年春季学期实验室有序恢复开放。现将2024年春季学期开学实验室准备及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做好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各单位要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在开学前对各实验室实验运行环境中易燃、易爆、渗水、漏电等问题进行重点检查,特别是对危化品的储存、管理等进行检查。实验室的各种有毒有害及易燃易爆物品要有专人管理,对于各种实验废液、废弃物要按照学校规定妥善处理,准备好分类收集装置,不得直接排放或者乱堆乱放。建立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并组织修复,要从源头上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2.做好安全隐患整改“回头看”。对在寒假前实验室安全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已完成整改的隐患再“回头看”,确保整改到位;并督促未完成整改的隐患按期完成整改。

3.做好实验仪器设备检查、维护。在开课前组织相关人员对实验室仪器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及维修,使教学仪器设备处于良好状态,保证实验教学的正常开展。对于精密贵重仪器设备要有专人管理,建立设备技术档案,做好使用维修保养记录。

4.做好实验室环境清洁和消毒消杀。在开课前需对所有实验场所开展环境卫生大扫除和消毒消杀;实验用品规范放置;实验室、走廊不堆积杂物,营造良好的实验环境。

5.做好实验教学过程管理。各单位安排专人于开学第一周到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领取《实验室安全日常检查记录本》《实验室仪器设备维修记录本》《实验室耗材领用和使用记录本》《实验室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维修记录本》,切实做好实验教学过程管理的各项工作。

6.开展新学期实验室准备工作集中检查。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将组织相关部门于2月29日对全校实验室的开学准备、实验室安全管理等工作进行检查。

7.提交工作材料。请将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的《XX学院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XX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于2月29日12:00之前报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邮箱:zsc@nit.edu.cn),联系人:万老师、唐老师,联系电话:82196891。

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落实。要将实验室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和安全用火用电教育等纳入学生“开学第一课”和教职工新学期工作动员会等,确保安全常识人人知晓;要建立建全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和危险源管控管理体系,增强师生安全风险防范意识;要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建设和应急保障队伍建设,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  

附件:

1.XX学院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

2.XX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

3.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4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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