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各单位:
为有效防范校内房屋建筑安全风险,确保全校师生人身财产安全,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教育系统校舍安全工作的通知》(赣教规划字〔2025〕9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校舍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排查时间
2025年4月23日—27日
二、排查内容
1.各单位对所辖房屋进行排查。排查所辖房屋是否存在漏水、开裂、变形、沉降等情况;排查底层及顶层是否存在违规堆放建筑材料和无关物品、违规搭建等情况;排查广告牌支撑结构是否存在断裂或变形,焊缝、螺栓连接处是否松动或脱焊情况;排查外墙依附物是否稳固,是否存在年久失修、风化或开裂现象。各教学单位还应对安装在室外的实验设备或装置安全性进行检查,排查是否存在坍塌解体、漏水漏电等安全风险。
2.对钢结构以及大跨度空间结构和人员密集场所进行专门排查。排查屋架是否稳定,钢结构特别是连接处是否存在锈蚀情况,是否存在坍塌风险,以及建筑顶层是否存在堆放建筑材料、设备等违规情况。
3.对彭桥校区老旧房屋进行专门排查。排查承重墙、梁、柱是否存在裂缝、变形、倾斜或腐蚀现象,地基是否下沉、倾斜,以及地基周边是否有水土流失或积水问题。
4.对房屋建筑外墙保温系统进行专门排查。清查全校外墙含有保温系统的房屋建筑数量,并排查保温系统防护层是否存在破损、开裂和脱落等问题,对排查出的问题制定维修计划,填写《外墙含有保温系统的房屋建筑情况汇总表》。通过排查结果,确定是否需要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评估评定,并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底线思维、极限思维,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指派专人负责,扎实做好本次校舍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要先自行组织整改,整改不了的,应将隐患问题报送相关职能部门解决,并向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报备。
请各单位于2025年4月28日9:30前将排查出来且无法自行解决的问题填至《校舍安全隐患排查问题汇总表》,送至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资产管理科(行政楼417室),材料电子文档发送至部门邮箱zsc@nit.edu.cn。
联 系 人:王光华
联系电话:0791-82086728(资产管理科)
附件1:校舍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任务分工表
附件2:校舍安全隐患排查问题汇总表
附件3:外墙含有保温系统的房屋建筑情况汇总表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