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有关要求,保障校园安全稳定,营造安全和谐的教学、科研环境,现将寒假期间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展寒假前实验室安全检查
各院(部、科研平台)要在1月12日前对照《南昌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指标(2024版)》对所属教学、科研实验室、实训室等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重点检查:
1.水、电、气、门、窗、通风等设施是否完好;
2.仪器设备是否正常;
3.各类药品,特别是危险化学品是否规范存储;
4.易燃易爆物品,特别是压力气瓶是否安全存放;
5.室内是否有易燃杂物堆积;
6.其他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
二、开展假期实验室安全教育
各院(部、科研平台)要对寒假期间仍有工作任务的实验室开展实验的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加强安全管理:
1.严格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严禁在实验室做饭、住宿。教学实验室假期原则上不得开展实验。
2.开展实验时必须穿戴实验服以及相应的防护装备;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实验;实验过程中必须有相关人员值守,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通宵实验需经所在院(部、科研平台)事先审批,并且实验时必须至少有两人在场。
3.做好实验室内危化品,特别是易制毒、易制爆等管控类化学品的管理,严格落实“五双”管理,并做好使用台账记录。
4.气瓶存放控制在最小需求量,气瓶介质应明显标注,并做好相关防护措施。
5.仪器设备,特别是加热设备周围要留有一定的散热空间,周边不得堆放杂物、气瓶、危险化学品等;加强对电器设备的安全监管,严禁仪器设备、空调、电脑等带故障运行;严禁私拉乱接电插板,以免造成电插板负荷过载,引发火灾。
6.使用易挥发试剂或易产生有毒、有害、刺激性气体或烟雾的化学品,须在通风橱内进行操作。
7.足额配备满足该实验室要求的消防设施和应急器材,保持消防通道通畅;实验室卫生环境整洁,不存放无关物品。
8.实验人员离开时要及时关闭水、电、气、门、窗、通风设备等,防止火灾、溢水和盗窃等事故发生。
三、落实实验室假期值班,做好事故应急处置
各院(部、科研平台)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全面落实实验室安全工作责任制,结合寒假实验室运行实际情况制定安全值班,明确值班人员与职责,确保定期对运行实验室进行安全巡查,做好记录,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上报,确保假期实验室工作有序进行。
针对突发事件,应根据《南昌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文件要求,及时采取有效应急处置措施,并立即上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学校相关部门,校园24小时值班电话:0791-88126110。
四、开展2025年寒假期间实验室开放情况信息统计工作
各院(部、科研平台)要对本单位全部实验场所开展假期实验室开放统计工作。对于确定不开放的实验室,检查并关闭水、电、气、门窗后,统一张贴封条封闭实验室,未经实验室安全负责人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启封。对于仍需开放使用的实验室,必须掌握实验室开放使用的时间、具体实验项目、实验项目主要安全风险点、责任教师、实验室安全负责人以及参加实验学生的具体情况。加强对有关实验人员和相关设备的管理,落实安全专人专职,切实规范各类实验活动。
请各单位汇总统计需要开放的实验室相关信息,于1月15日前将《南昌工程学院实验室假期开放使用统计表》报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电子稿发邮箱:371139464@qq.com。
附件:2025年寒假XX学院实验室开放情况统计表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科学技术处
202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