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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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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开学实验室准备及相关工作的通知

2024年08月23日 14:38  点击:[]

各学院、部、科研平台:

为确保2024年秋季学期实验室有序恢复开放,维护良好的教学科研秩序,有效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现将2024年秋季学期开学实验室准备及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各单位要根据《南昌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文件规定,结合暑期实验室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于827日前统筹做好所辖实验室“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的安全自查与整治“回头看”。重点检查实验运行环境中易燃、易爆、渗水、漏电,以及危险化学品管理和消防安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求建立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及整改措施,对不能自行整改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并限期完成整改;对前期整改情况再“回头看”,确保安全隐患整改到位,从源头上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学校将组织相关部门于开课前对全校实验室的开学准备、实验室安全管理等工作进行检查。

2.做好仪器设备开机前检修、维护。在开课前组织相关人员对所辖仪器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检修保养并对设备开机前的运行条件进行检查,严格按操作规程开启设备,确保仪器设备正常使用。做好防潮、防湿、防漏电等方面的检查,确保仪器设备安全。

3.做好环境清洁和消毒消杀。安排人员在开课前对所有实验场所开展环境卫生大扫除和消毒消杀;做到实验设备摆放有序、实验用品规范放置、实验室、走廊不堆积杂物,营造良好的实验环境。

4.做好实验教学过程管理。各单位安排专人于开学第一周到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领取《实验室安全日常检查记录本》《实验室仪器设备维修记录本》《实验室耗材领用和使用记录本》《实验室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维修记录本》等工作材料,切实做好实验教学过程管理的各项工作。

5.加强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消防救援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应进一步加强实验室消防安全工作严禁在实验室存放泡沫纸箱等易燃杂物和使用违规电器、私接乱拉电源电线及遮挡消防器材和配电箱等、严禁在实验室内存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电瓶充电等,确保实验场所消防通道畅通。

6.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与培训。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教职工大会、开学第一课、新生入学教育等渠道广泛开展师生实验室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和安全用火用电教育,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制,不断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行为能力,确保安全常识人人知晓,做到实验室安全教育常态化。

7.提交工作材料。请将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的《XX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于8281200之前报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邮箱:371139464@qq.com),联系人:万老师、唐老师,联系电话:82196891

附件:XX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2024年)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科学研究处

2024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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