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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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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五一”前后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2022年04月29日 10:50  点击:[]

各学院、部、科研平台:

根据教育部《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和我校《关于做好“五一”前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为切实做好“五一”前后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发生,现将“五一”前后实验室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制。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加强领导,落实实验室安全工作责任制,切实做好实验室的安全防范工作,把实验室安全工作切实落到实处。

二、继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各单位要在前期自查自纠工作的基础上,根据文件要求对所属实验室和实验场所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的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做好易燃、易爆、易制毒、剧毒化学品安全的隐患排查工作,发现隐患必须立即进行整改。

三、做好实验室值班与巡查工作。各单位要安排好值班教师,落实好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实验室安全巡查,在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和过程记录。如发现实验室安全问题时,应立即按照《南昌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采取相应措施,并及时向学院、保卫处和分管校领导汇报。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2年4月29日


上一条:关于进一步核实国有资产责任人及资产管理员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实验室教学管理状态考评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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