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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工程学院实验室规则
2011-06-24 14:51  

一、实验室是学校教学,科研的重要场所,必须加强科学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二、实验室内应保持肃静,禁止吸烟和随地吐痰,要爱护公务,注意节约。

三、为确保实验的安全,禁止擅自乱拉乱接水电。遇到事故即断水,断电等,立即报告有关人员妥善处理。

四、仪器设备应专人保管,严格履行领物,借用登记手续。仪器设备必须建立账卡,并保持卡物一致。

五、使用仪器设备,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对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和使用,使用后必须及时进行记录。

六、仪器设备严禁擅自拆卸和改装,仪器设备报废作技术鉴定,填写“报废单”,逐级上报,进行处理。

七、对不遵守操作规程,又不听劝告者,实验室管理人员有权令其停止实验,对违章操作造成事故者,必须追究责任。

八、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下班前必须搞好清洁卫生,关好门窗,切断电源,水源。

九、实验室外不得存任何与实验无关的物资,更不允许存放个人东西。

十、校外人员入实验室和委托服务,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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