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地址:南昌市高新区天祥大道289号南昌工程学院行政楼 417-421室

电话:82196893(处长室)
82086729(副处长室)
82086728(资产管理科)
82196891(实验室管理科)

邮箱:zsc@nit.edu.cn

当前位置: 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进一步加强实验室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
2021-04-14 14:19  

校各学院(部):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配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及《南昌工程学院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现就进一步加强我校实验室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通知如下:

1、大力开展实验室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工作。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做好实验室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工作,不断提高师生实验室生态环保意识。

2、开展实验室卫生环境整治。各单位要对所属实验室的环境卫生进行大扫除,保持实验设备、设施、室内、室外环境清洁卫生。

3、开展实验室危化品管理自查。重点摸排实验室有毒有害物品、实验室垃圾是否按规存放和处理,是否存在随意倾倒现象,对自查出的问题要即查即改,对涉及有毒有害物品要按规定分类存放,专人管理、粘贴醒目标签、做好领用台账,定期检查。对存在“废水、废气、废渣”的实验室须设置专用贮存点,分类存放,不得随意排放和倾倒,学校将按危化品处置规定集中处置。

4、以上工作需在4月20前完成,其它未尽事宜请各单位严格按照《南昌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与环境保护条例》、《南昌工程学院危险化学品管理办法》和《南昌工程学院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法》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1年4月14日


关闭窗口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天祥大道289号(瑶湖校区) 邮编:330099 北京东路59号(彭家桥校区) 邮编:330029 赣ICP备05001233号-2

Copyright © 2006-2021南昌工程学院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