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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全国危险化学品及易燃易爆品等安全事故时有发生,特别是10月24日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实验室发生爆炸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为加强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高校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的通知》(赣教高办函[2021]7号)精神,全校各实验室须在前期安全隐患排查的基础上,再次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具体要求如下:
1、全面提升实验室安全意识。各部门要组织教工认真学习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高校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的通知》(赣教高办函[2021]7号)精神,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全面强化实验室的安全意识。
2、压实工作责任,细化任务分工。各部门要制定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责任,细化任务分工,建立实验室安全管理常态化机制。
3、开展全面排查和整改。各部门要在前期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再次进行实验室安全大排查,进一步对各类实验场所开展无死角排查和隐患整改。着重开展易燃、易爆、剧毒、易制毒、易制爆试剂从采购到处置全流程的专项排查整治,发现安全隐患,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时限,形成安全隐患整改的闭环管理,并真正取得实效。
4、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总结。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总结,提高整改力度,强化问责,并结合今年上半年以来部署的各次实验室自查自纠工作,形成本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总结报告,并于12月6日前上交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特此通知
附:《关于开展全省高校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的通知》(赣教高办函[2021]7号)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