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校实验室贵重仪器设备管理,充分发挥贵重仪器设备使用效益,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教高[2000]9号)和《南昌工程学院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管理办法》,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范围
下列仪器设备应当纳入我校贵重仪器设备效益考核范围:
1、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的规定:“单价在人民币10万元(含)以上的仪器设备为贵重仪器设备。”应纳入我校贵重仪器设备效益考核(不包括多台同类型仪器设备组合而成的成套设备,如语言实验室设备等);
2、用于教学、科研类的实验室贵重仪器设备;
3、单价在5-10万元(含5万元)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的年度效益考核工作由各学院组织实施;
4、学校认为其它需要进行效益考核的仪器设备。
二、考核内容
根据我校实验室教学、科研实际,我校贵重仪器设备效益考核内容为:
1、设备管理:包括设备档案材料、安全卫生状况、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制度、维护情况及记录等内容;
2、使用机时:包括教学机时、科研机时、其它机时等内容;
3、人才培养:包括获得独立操作资格人员数、在指导下能独立做部分实验人数、教学演示实验和参观人数等内容;
4、科研成果:包括利用贵重仪器设备开展科研,从而获得国际、国家、省(部)、市、校等各级奖项,以及发表论文、横向课题等内容;
5、设备共享:包括校内、外共享服务等内容。
学校制定《南昌工程学院贵重仪器设备年度效益评价表》(下称《评价表》)作为考核标准(详见附1、附2)。各学院可以根据学校《评价表》,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三、考核方式
考核工作由学校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牵头组织进行,分为学院自查、学校核查两个阶段。
1、学院自查。各学院应由分管领导牵头成立工作小组,开展自查工作。
(1)仪器设备责任人对贵重仪器设备本年度使用管理情况进行认真自查小结,并准确填报《评价表》;
(2)学院在审核每台贵重仪器设备评价表的基础上,对本学院贵重仪器设备年度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总结,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3)按时将自查总结、评价表等自查材料交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2、学校核查。由“南昌工程学院贵重仪器设备年度效益考核领导小组”负责。
(1)听取学院汇报,查阅相关原始资料,抽查贵重仪器设备(单价大于等于40万元的属必查仪器设备),对学院贵重仪器设备管理和年度使用效益情况作出总体考核评价;
(2)在核查的基础上,对全校所有10万元以上的贵重仪器设备考核结果进行统计汇总;
(3)公布考核结果。包括:①校单台仪器设备年度效益考核结果;②学校对各学院年度效益总体考核评价结果(按各学院台均分评价)。
四、考核要求
1、各学院应加强对贵重仪器设备的管理,做好日常检查工作。贵重仪器设备责任人,应认真做好考核数据的日常记录和管理工作,校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应经常对贵重仪器设备使用记录等进行抽查;
2、时间安排。贵重仪器设备效益考核按年度考核,与实验室年终考核同步进行。学校组织抽查、核实,并向全校公布考核结果;
3、各学院考核方式、程序参照学校对贵重仪器设备的考核方式进行。时间安排与学校对贵重仪器设备的考核同步,考核结果报校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备案。
五、考核结果
1、考核结果将作为本年度实验室管理考核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学校次年度对学院进行设备经费投入的重要依据。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的有关仪器设备责任人和学院,学校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考核不合格的,所在学院要查明原因,提出整改意见。对考核中发现在贵重仪器设备购置、使用、管理上存在问题以及填报数据弄虚作假的,学校将要求其限期整改,整改仍无改观,学校将暂停该学院今后购买贵重仪器设备计划。造成严重后果的,学校将对有关责任人给予相应处理。
3、对使用效益不高的仪器设备,学校将严格控制购置同类产品。
六、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施行,由校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解释。
附: 1.南昌工程学院贵重仪器设备年度效益评价表
2.填表说明
附1:
南昌工程学院贵重仪器设备效益评价表
( )年度
学院:
设备名称 |
|
规格型号 |
|
购置日期 |
|
单价 |
(万元) |
设备编号 |
|
存放地点 |
|
所属实验室 |
|
管理员 |
|
序号 |
项目 |
权重 |
内 容 |
检查结果 |
满分 |
评分标准 |
分项 得分 |
小计 |
加权 得分 |
1 |
设备管理 |
10% |
设备档案材料 |
|
100 |
每项最高得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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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卫生状况 |
|
|
管理人员配备 |
|
|
管理制度 |
|
|
维护情况及记录 |
|
|
2 |
使用机时 |
30% |
教学机时 |
|
100 |
|
|
|
|
科研机时 |
|
|
其它机时 |
|
|
3 |
人才培养 |
15% |
获得独立操作资格人员数 |
|
100 |
10分/人 |
|
|
|
在指导下能独立做部分实验人数 |
|
5分/人 |
|
教学演示实验和参观人数 |
|
10分/100人 |
|
4 |
科研 成果 |
30% |
国家、国际奖 |
|
100 |
80分/项 |
|
|
|
国家基金重点项目 |
|
60分/项 |
|
国家基金一般项目 |
|
40分/项 |
|
省、部级奖 |
|
60 分/项 |
|
省、部级基金重点项目 |
|
40 分/项 |
|
省、部级基金一般项目 |
|
20 分/项 |
|
市、校级奖 |
|
10 分/项 |
|
市、校级基金 |
|
5分/项 |
|
核心刊物 |
|
5 分/项 |
|
横向课题(不含硬件费) |
|
1分/万元 |
|
省级优秀毕业论文、大学生科技创新获奖项目 |
|
5 分/项 |
|
5 |
设备共享 |
15% |
校外共享服务收入 |
|
100 |
5分/千元 |
|
|
|
校内共享服务收入 |
|
|
总分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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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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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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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2:
填 表 说 明
一、范围
此评价体系适用于我校单价在人民币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的教学科研类仪器设备,对具特殊用途的贵重仪器设备可进行单项或选项评价。
二、规定
此评价体系可评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类档次的仪器设备效益标准。共分五大项,24个数据项。仪器设备工作人员负责填写24个准确的数据(空项填零),核对无误后,计算得分:
1.表中各大项 “小计”得分最高不得超过100分。“分项得分”之和超过100分的,“小计”均按100分填写,未达到100分的按实际计算分数填写。
2.加分
对于贵重仪器设备的功能开发,每开发一项功能在总分中加1分。
3.加权后得分(各大项小计分×权重值):
设备管理分最高得分:10分
使用机时分最高得分:30分
人才培养分最高得分:15分
科研成果分最高得分:30分
设备共享分最高得分:15分。
4.根据得分确定:
优秀设备: 总分≥90分
良好设备: 75≤总分<90分
合格设备: 60≤总分<75分
不合格设备: 总分<60分
三、数据填写
(一)使用机时
1.定额机时
教学科研类仪器设备:
通用设备:1200小时/年 公式=6小时/天×5天×40周=1200小时
其他设备:600小时/年 公式=3小时/天×5天×40周=600小时
2.有效机时:必要的开机准备时间+测试时间+必须的后处理时间
(二)人才培养
1.获得独立操作资格人员数系指通过各种培训取得独立操作证书并经主管部门承认具有独立操作资格的人员数。
2.在指导下能独立做部分实验人数系指在仪器设备工作人员指导下能独立做部分实验的人员数。
(三)科研成果
各类奖中包括同级的奖项、同级别的发明及已授予的专利。
(四)设备共享
服务收入系指对校内、外服务的测试费,不包括本机组的科研费收入。
四、数据审核办法
有效机时数 |
查使用记录 |
定额机时数 |
查本说明的三(一) |
获得独立操作资格人员数 |
查有关记录 |
在指导下能独立做部分实验人数 |
查使用记录操作人员名单 |
教学演示实验和参观人数 |
查演示实验记录和参观记录 |
国家、国际级 |
查本年度相关文件及证书(以科研处审核结果为依据) |
省、部级 |
查本年度相关文件及证书 (以科研处审核结果为依据) |
市、校级 |
查本年度相关文件及证书 (以科研处审核结果为依据) |
论文 |
查本年度出版的刊物 (以科研处审核结果为依据) |
横向课题 |
查本年度财务收入帐证明 (以科研处审核结果为依据) |
校外服务收入 |
查本年度财务收入帐证明 (以科研处审核结果为依据) |
校内服务收入 |
查本年度财务收入帐证明 (以科研处审核结果为依据) |